菲律賓公司登記
外國投資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的股權比例與菲律賓合作夥伴共同投資。外資在菲律賓設立公司時,可以選擇獨資、合夥或公司等不同型態。外國企業也可選擇在菲律賓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辦事處。設立菲律賓公司時,外資需註冊的最低資本額為20萬美元;辦事處則需3萬美元,合夥公司則要求50萬披索作為註冊資本。外資公司在結匯時需繳納30%的所得稅,但在蘇比克灣自由港區及其他經濟特區設廠則可享受稅務減免。外國企業投資設立菲律賓公司時,必須先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完成註冊。如果您有意在馬尼拉設立公司,建議向匯佳專業代辦公司詢問相關事宜。
一、允許外國投資者在菲律賓設立公司的公司型態
外資獨資子公司
外國投資者可以在菲律賓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並可全額由外資持有100%的股份。設立子公司時,菲律賓當地僅需指派一位當地秘書。設立過程中,需特別注意外資投資負面清單(FINL),該清單會限制外國投資者進入一些特定行業和業務領域。菲律賓的法律和憲法通常允許外國企業開展業務,但有些行業是專屬於菲律賓公民的,這些行業受到外資持股限制。對於未列入負面清單的行業,外國投資者可持有100%的股份。根據規定,菲律賓公司設立時的最低註冊資本為20萬美元,但註冊資本不必立即到位,需根據公司實際經營需求來決定資金的投入時機。
合資公司
如欲經營項目涉及了負面清單的範圍,部分經營項目外國投資者可與菲律賓人按法律規定的持股比例合資組建內資合夥公司。如果股份60%由當地人所持有,40%由外資持有,被視爲當地公司;外資若持有超過40%股份,則被視爲外國公司。法律對持股比例少的外國投資者有相應保護措施。法律規定設立股東不得少於3人,不超過15人。登記菲律賓公司應有一名總經理,一名財務人員和一名秘書,秘書必須是菲律賓公民,按照當地證交委員會的要求,財務人員也必須是當地的常駐居民,此為公司註冊主要設立型態。資本額依據公司營業規模及項目而定,一般建議至少100萬披索以上。合資公司為註冊主要設立型態。
外資分公司
在菲律賓設立分公司從事總部指定的商業活動,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外國公司在菲律賓的延續。登記在菲律賓營業外國公司的分公司必須在成立後從證券交易委員會獲得許可證。外國公司相關文件必須證明其合法存在進行驗證。母公司必須指定一名常駐代理人,負責當地稅務法律相關事宜,該常駐代理人應接收送達或針對分公司的傳票和其他法律程序。常駐代理人可以是居住在菲律賓的個人,也可以是在當地合法開展業務的國內公司。設立菲律賓分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額至少20萬美元,資金需實際到位,但如果將從事涉及技術的活動或僱用至少50名員工,則可降至100,000 美元。如果是申請出口占其總銷售額的 60% 以上的出口導向型企業,則只需5,000比索即可註冊。
代表機構(代表處)
代表處是一個非經營實體,需由母公司匯入資本額至少 30,000 美元,由外國母公司派駐在菲律賓之辦事處或聯絡中心的形式設立,用以委派其行政和技術業務,例如: >推廣公司服務/產品。>方便客戶從國外訂購。>對出口產品進行質量控制。 代表處並非當地的獨立的法人實體,其負債由總部從國外承擔。不可向菲律賓的客戶或第三方提供業。
二、在菲律賓允許外資投資登記的經營項目
- 有關菲律賓投資環境對於外國投資者登記公司的投資法規,主要為1991年菲國國會制訂「外人投資條例(Foreign Investment Act)」,並成為共和國法案第7042號,菲律賓公司查詢該法於1996年3月28日以共和國法案第8179號修正,每兩年修訂及公布一次。
- 條例允許外資自由進入菲國,以負面表列方式,限制外人投資股權,除了投資負面表列之行業外,其他行業皆開放予外國人經營。菲律賓投資環境對外銷企業之所有權不予限制,菲律賓公司設立的負面表列以外之行業,外國資本也可自由進入。在菲律賓公司查詢現行公布最新之負面表列已大幅減少禁止外國人從事之職業,以往限制外國股權持有之放款(lending)、財物(financial)及投資(investment)公司皆已開放,菲律賓將推動經濟改革以加強招商引資!
★查看完整文章 : 菲律賓公司設立簡介
匯佳國際 Inter Area
====================
台北 +886-2-25575607
台中 +886-4-23202793
Website: https://interareapsp.com/
Email: interarea@interareapsp.com
Line : inter-area | WeChat : inter_area
| 海外銀行開戶 | 新加坡銀行開戶 | 越南公司登記 | 馬尼拉設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