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資公司設立
SET UP A COMPANY IN JAPAN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因業務拓展或投資需求選擇在日本設立公司。日本作為一個受歡迎的商業目的地,對外資企業的進駐持歡迎態度。儘管如此,在日本設立外資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公司管理規範,並且需要克服文化差異與市場競爭。然而,成功設立外資公司將為企業帶來許多商業機會,並有助於開拓亞洲市場。
一、日本公司型態
在日本設立公司時,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分為四種類型:股份公司(株式會社)、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會社)、合夥公司和合資公司。對於外國企業來說,通常選擇設立手續相對簡單的股份公司(株式會社)和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會社),這兩種形式較為常見且具彈性,適合大多數外資企業進入日本市場。
二、日本公司設立應準備資料
成立公司時,需確認以下資料:
- 確認公司類型
確認要登記的公司類型,例如合同會社或株式會社。
- 會社名(公司名稱/商號)
基本上,您可以自由選擇公司名稱,英文字母、日文字母和漢字都可以使用。然而,必須事先向公司所在地的管轄法務局確認是否有相似的商號。在決定“商號”時,不僅需要遵守《公司法》,還應注意《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可以用於公司名稱的文字包括:
- 日本文字(日文平假名、日文片假名、日文漢宇)
- 英文字母 (A~Z 的大寫或小寫)
- 阿拉伯數字 (0123456789)
- 確定資本金額
成立公司時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是資本金的金額。在日本,資本金必須實際到位,並且對外顯示為公司的“信譽”。擁有大量資本的公司通常會被視為財務實力較強的企業。對於一個新成立的公司而言,外界的知名度往往不高,因此資本的多少往往成為評價公司實力的重要指標。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資本金僅為 1 日圓,依然可以設立公司。
- 若需要經營管理簽證,則資本金需達 500 萬日圓以上。
- 若公司從事需要認可的事業內容,可能會對資本金有特定要求,建議事先進行確認。
- 事業目的
在設立公司時,公司只能進行公司章程中明確記載的經營項目。即使是初創階段尚未開始執行的業務,若將來有可能從事,也需要在章程中提前列明。在公司章程的經營目的部分結尾處,通常可以加上一項條款,例如“與前項有關或附帶的所有業務”,以便涵蓋未來可能進行的相關業務。
- 設立時的股東、取締役、監查役的人數(董事與股東)
1. 發起人(股東):1名
股東的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護照或居留卡,如為法人股東文件需要另外進行當地國使館認證。
2. 取締役(董事):2名
其中1位為代表取締役,建議至少一名當地董事,方便日後銀行帳戶開立。
3. 監查役(監察):無
- 公司章程
需編寫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的運營方式、業務範圍、董事會運作等細節。
- 投資者、董事資料、任期等
需要提供董事和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護照或居留卡。
- 公司所在地
在租賃辦公空間時,請仔細檢查租約合同,確認是否有關於“公司不可使用”的條款。公司章程中的註冊地址必須包含“最小行政劃分”(如市區、區、街道等具體區域)。如果需要申請簽證,則必須注意,辦公室地點不能是商住兩用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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