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外資代表處

Foreign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China

 

外國企業在中國大陸設立的代表處,正式名稱是「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也常被稱為「辦事處」。代表處的設立目的,是為了讓外國企業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的活動,例如:聯絡總公司業務、產品宣傳、市場調查、技術交流等。這類型機構不得直接進行營利性買賣或收款行為。
匯佳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擁有多年在中國大陸(上海、深圳等地)協助企業設立代表處與外資公司的實務經驗。我們提供的不只是基本的註冊服務,還包括前期的設立諮詢、文件準備、工商登記流程以及後續的會計與稅務服務等。
無論您打算在上海、深圳或廈門成立公司,我們都能提供一站式專業協助,讓您更專注在業務開發上,無需擔心設立過程中的行政瑣事。我們會以在地經驗幫助您順利進入市場、扎根當地。

 

一、大陸代表處(辦事處)設立規範

在大陸設立辦事處,要求外國公司必須滿足大陸公司申請條件如下

  1. 大陸設立辦事所在國/地區註冊登記滿兩年以上 ;
  2. 未曾有抵觸中國法例的不良記錄 ;
  3. 大陸設立辦事所在國/地區有良好商業活動的記錄或證明 ;
  4. 公司註冊證書需要當地機關進行公證、中國大使館認證、資信證明認證。
  5. 大陸設立辦事處的港澳臺公司沒有年限要求,而且只需做文件公證即可。另外香港公司還要做律師公證

 

 

二、大陸設立辦事處的命名規則

國別+總公司的名稱(中文)+【地區名代表處(辦事處)

(總公司名稱一定是有限公司性質,以公司名為結尾最佳;商會,也可以註冊但需到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範例】:

  1.  北京XXXX諮詢有限公司深圳市代表處
  2.  XXXX(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廈門代表處

 

三、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Q&A

Q.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功能為何?
A: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處,主要是為了讓企業能在像北京、上海、深圳、廈門等城市進行市場資訊的蒐集與品牌推廣,同時也能作為外國企業在當地的聯絡窗口。不過,設立代表處需要依照中國大陸的相關法規辦理,才能完成註冊申請。

 

Q.在中國大陸設立的代表處能有營利行為嗎?
A:中國大陸的代表處不能從事任何營利行為,因此不能開立發票、不能接單、不能持有庫存或收款。換句話說,代表處的角色只是作為聯絡或推廣單位,只有支出,基本上不會有任何營收進帳。

 

★查看完整文章  :中國大陸外資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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