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公司登記
外國投資者可與菲律賓人按法律規定的持股比例合資。
外國投資菲律賓公司設立的註冊型態,可分成獨資、合夥或公司等三種。外國公司亦得在菲律賓設立公司、分/子公司或辦事處。設立菲律賓公司時,外資要註冊的最低登記註冊資本額為20萬美元;辦事處最低註冊資本額則為3萬美元。如為合夥公司則登記註冊資本額50萬披索即可。
在淨利結匯須扣繳所得稅扣繳30%(目前菲律賓投資環境在蘇比克灣自由港及經濟特區設立工廠者可減免)。外國企業投資成立菲律賓當地公司時,需先在當地的證券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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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許外國投資者在菲律賓設立公司的公司型態
外資獨資子公司
外國出資者可以在菲律賓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並且可由外資100%獨資持股,菲律賓公司當地僅需指派一位當地祕書,設立時須注意外資投資負面清單(FINL),菲律賓法律通常允許外國投資者或公司在該國開展業務。憲法和一些具體法律也會實施外國投資負面清單(FINL),來限制外國股權參與菲律賓公民專屬的受監管行業和商業活動領域。未納入 FINL 的項目則對外國投資 100% 開放。 菲律賓登記註冊資本額至少為USD20萬,註冊資本額不要求立即到位,視公司實際經營需求而定。